留學生就學低利貸款 八月起在承貸銀行受理 |
教育部首度開辦的留學生就學貸款相關辦法今天公佈,近日將邀集六家承貸銀行研訂申貸程序作業要點,八月一日開始,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等申貸資格的留學生或其在台居住的親屬,可直接向各承貸銀行辦理,貸款額度博士生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碩士生八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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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公佈行政院核定的「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從九十三學年度開始辦理,辦法以自費攻讀國外博、碩士學位的留學生為補助對象,商定由台灣銀行、中央信託局、合作金庫銀行、台灣土地銀行、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等六家銀行承貸,貸款利率比照國內就學貸款利率百分之二點九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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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就學貸款額度博士生一百五十萬元、碩士生八十萬元,可由貸款人決定一次或分批申貸,貸款金額應全額結匯;貸款期限博士貸款期限十二年,含寬限期四年,碩士貸款期限六年,含寬限期二年;如因國外學制特殊,當事人無法於寬限期間完成學業者,得個案評估酌予延長寬限期一年,但延長期間不需繳交本金,利息由申貸人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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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規定,留學生貸款利息負擔採現行國內就學貸款符合中低收入標準者,家庭年所得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者於貸款寬限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家庭年所得介於一百一十四萬元到一百二十萬元之間者,於貸款寬限期間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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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表示,國家建設急需留學人才,近年國人出國留學人數卻有減少趨勢,就讀國外學校費用偏高是原因之一。且政府雖有公費留考及獎學金措施,但名額有限,無法提供所有有意願攻讀國外博、碩士學位者的需求,又國內雖有辦理留學貸款的銀行,但利率偏高且無所謂就學期間只償還利息無需分攤本息的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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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政府開辦這項留學生就學貸款,除協助減輕留學生的財力負擔,並可鼓勵國人出國研讀博、碩士學位,培養國家建設所需的留學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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